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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长沙县首届戏剧票友大赛的通知

为迎接党的十八大,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,营造和谐、浓郁的文化氛围,为我县戏剧票友搭建自我展示、学习、交流的平台,决定举办“幸福长沙县喜迎十八大”系列活动之长沙县首届戏剧票友大赛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:2012年9月17日—9月28日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二、活动地点:星沙文化中心广场
三、组织机构:主办单位:中共长沙县委、长沙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:中共长沙县委宣传部、长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
四、参赛对象:以县直机关、镇(街道)、群众文艺团队为单位,选拔推荐优秀的戏剧票友参加比赛,并接受个人报名。
五、比赛形式:比赛分为初赛、决赛两个阶段进行,初赛场次视报名总数确定,共选拔12名进入决赛。
六、奖项设置: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,优胜奖6名。
七、比赛规则及要求:1、本次戏剧票友大赛不分剧种、行当,可以单人表演,也可多人表演。选手须带妆上场,表演时间不得超过八分钟。2、参赛内容健康向上。3、参赛选手年龄、性别不限。4、参赛者必须是真唱,如发现假唱现象,取消参赛资格。5、参赛选手服装、道具自备,可用光碟伴奏,也可乐队现场伴奏。
2012年9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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