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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弘扬湘绣艺术”主题 全国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细则

为弘扬湘绣艺术,促进和繁荣湘绣艺术的发展,特举办本次全国歌曲征集评选活动。

一、 主办单位:

中国音乐家协会创作委员会

二、 协办单位:

《歌曲》编辑部、《音乐周报》社、《音乐教育与创作》杂志社

三、 承办单位:

长沙市音乐家协会、长沙市民间文艺家协会

四、 作品内容:

弘扬湘绣艺术,歌颂湘绣艺术的悠久历史,促进和繁荣湘绣艺术的大发展。

五、 参赛要求:

1、 歌词必须紧扣“湘绣艺术”的主题,歌曲旋律朗朗上口,便于流传,选材新颖,风格多样,体裁和形式不限(本次赛事不单独征集歌词);

2、 曲调优美动听,具有鲜明个性,注重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;

3、 歌曲必须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,既有深度又易于流唱、易于普及;

4、 歌曲(含少儿歌曲)可分独唱、对唱、重唱、表演唱、合唱等艺术形式;

5、 每位作者限报3首作品,用16K纸书写清楚或打印。报寄的参赛作品一式12份有条件者最好附录音小样),其中两份注明作者单位、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编及电话号码等;

6、 征歌截止日期:自征歌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止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

六、 评选办法:

1、 由资深作曲家、作词家组成评委会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进行评选;

2、 评选分初评、复评、终评三个阶段进行。2011年11月底分别在《歌曲》杂志、《音乐周报》、《音乐教育与创作》杂志上公布评奖结果。

七、 奖励办法:

1、 设一等奖1首(10000元),二等奖3首(每首4000元),三等奖6首(每首2000元),创作奖10首(每首600元);

2、 凡获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创作奖的作者,分别发给奖金、奖状;

3、 获奖作品结集出版,作品著作权归属作者。

八、 颁奖仪式:2011年12月底,与大型文艺晚会同步进行。

九、 投搞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53号欧园小区一期一栋B单元1610室征歌办公室收 邮编:410015

联系人:音波

电话:(0731)86371572 18908486368

One comment on ““弘扬湘绣艺术”主题 全国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细则

  1. “弘扬湘绣艺术”主题
    全国歌曲征集:《湘女多情》
    作者:实力词人

    湘女多情,湘女多情,
    情比湘江水更深,
    她不用拿文房四宝,
    端拿丝丝线细细银针,
    穿针引线绣出三湘美景啰,
    红的是花,绿的是草,
    绣出红花绿草中人穿行,
    绣呀绣出三湘人来啰好精神。

    湘女多情,湘女多情,
    情同湘绣美又真,
    她不卖那花园四季香,
    端往街街走户户淘金,
    披巾戴绣走出三湘大地啰,
    红了笑脸,绿了芳心,
    捧出心情画卷中醉客人,
    捧呀捧出三湘人来啰好名声。

    QQ1540931845邮箱
    1540931845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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